4月1號吊銷駕照恢復新規
2024-12-14 19:14:02
作者:資訊小編
4月1號吊銷駕照恢復新規
4月1日吊銷駕照恢復新規定如下: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規定,當事人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持有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當事人,有權在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之日起六十日內,申請恢復機動車駕駛證:(1)駕駛人不知道或者不能發現違法行為;(2)駕駛人知道違法行為,沒有故意隱瞞或者故意違法的情節。如果申請人在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三年內沒有出現以上情形,則可以恢復駕駛證。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后重新申請的,應當按照規定的程序進行考試,經考試合格后,方可發給駕駛證。以上信息僅供參考,請以官方信息為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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