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蘇新能源車補貼期限是多久?
江蘇新能源車補貼期限各有不同。
2023 年的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于 1 月 1 日起施行,車輛使用年限需 5 年及以上,消費者要在購買車輛后 6 個月內申請,補貼對象為在江蘇省內購買的純電動汽車、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和燃料電池汽車。其中純電動汽車最高補貼 10000 元/輛,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最高 5000 元/輛,燃料電池汽車最高 30000 元/輛。車輛需符合國家《汽車產業中長期發展規劃》和《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》的要求,在江蘇省內上牌。
2024 年的新能源購車補貼申請時間從 4 月 24 日至 12 月 31 日,期間內完成申請,逾期無法辦理。
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的燃油車,如 2011 年 6 月 30 日前注冊的汽油車、2013 年 6 月 30 日前的柴油車等,都可以申請補貼。進口車輛同樣適用,但需參照相關規定。消費者在政策實施前購買了目錄中的新能源車,以購車發票日期為準,只要在該日期仍在減免目錄內,仍可享受補貼。
汽車置換更新補貼方面,購買 5 萬元(含)至 15 萬元的新車,燃油車每輛補貼 6000 元,新能源車每輛補貼 9000 元,申請時間截至 2025 年 1 月 10 日 24 時,補貼將在 2025 年 2 月 10 日前發放完畢。活動時限為 2024 年 7 月 25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。補貼范圍是活動期間,個人消費者轉讓本人名下的非營運乘用車,并購買未登記注冊過的新能源車或燃油車,根據新車價格分檔給予一次性定額補貼。新車價格為 5 萬元(含)至 15 萬元的,燃油車每輛補貼 6000 元,新能源車每輛補貼 9000 元;15 萬元(含)至 25 萬元的,燃油車每輛補貼 1 萬元,新能源車每輛補貼 13000 元;25 萬元(含)以上的,燃油車每輛補貼 15000 元,新能源車每輛補貼 18000 元。轉讓車輛需取得有效的《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》,并完成轉讓登記手續,開票日期和車輛轉讓日期需在 7 月 25 日至 12 月 31 日間,補貼申請人名下舊車登記時間需在 7 月 25 日前,發票開具和轉讓登記手續需在江蘇省內完成。新購車輛需符合公安部《道路交通管理機動車類型》中機動車規格術語分類表規定的小型、微型載客汽車,且注冊使用性質為非營運乘用車。《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》開具和新車注冊登記日期需在 7 月 25 日至 12 月 31 日間,發票需在江蘇省內開具。同一消費者同一車型只能享受一次補貼,補貼資金由新能源汽車銷售商先行墊付,省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辦公室負責審核和發放。消費者需保留相關購車憑證,以便核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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